从“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谈父母对青少年早恋的干预

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家喻户晓:两位年青人相爱,却遭受家族世代仇怨和门第之见的百般阻挠。但外界的阻力并未能使恋情熄灭,反而使他们越爱越深,最后以殉情作为终极反抗,捍卫了至死不渝的爱情。

心理学家受《罗密欧与朱丽叶》故事的启发,对恋爱中的学生作了调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凡是受到家长反对的恋人,关系比原来更加密切。而没有受到家长反对的恋人, 倒有一部分逐渐疏远了。心理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指如果出现干扰恋爱双方爱情关系的外在力量,恋爱双方的情感反而会加强,恋爱关系也因此更加牢固。

俗话说,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早恋对于12-18岁的青少年而言,是正常而普遍的现象。这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所决定的。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迎来了人生的第二次飞速发展阶段,各项生理指标已接近成人,心理上也处于半成熟状态。生理的成人化使他们产生了成人感,希望与成年人一样交朋友、谈恋爱,独立自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再受到长辈的约束。这个阶段的青少年,性欲和性意识逐渐觉醒,对异性由童年期的疏远逐步过渡到好感、亲密,以至产生爱慕和依恋。他们喜欢与异性一起活动、游戏、学习,喜欢与异性交朋友,对钟情的异性,会产生与之成为恋人的愿望。除了生理、心理因素,社会因素也对青少年早恋起推波助澜的作用,如:生活水平提高使青少年营养过剩,激素分泌异常,过早萌生性兴趣。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传播媒体对恋爱及相关情节的过度渲染,以及成人的恋爱行为,同学、同伴的恋情等等,都使青年少从中观察、学习、模仿,或产生从众行为。正是这些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共同催生了青少年的早恋行为。

面对青少年早恋,许多父母通常的反应是大惊失色、紧张焦虑,似有大祸临头。他们认为孩子的早恋必定带来灾难性后果:从无心学习、成绩大幅下滑,到产生性过失,继而考不上理想的中学、大学,最后一生前程暗淡。这种在认知心理学中称为“糟糕至极”、“以偏概全”的歪曲观念,必定导致父母以权威者的姿态,对孩子的早恋实行极端的、蛮横的干预,例如: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训斥、打骂、羞辱,勒令禁止双方来往等,希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及时把早恋的火苗“扑灭”,让孩子悬崖勒马,回归正途。然而,这种做法往往事与愿违、适得其反。长辈的干涉反而使恋爱双方走得更近。甚至于,原本俩人只是互有好感、情素朦胧,或只是谈得来的异性朋友,因父母的“扰和”与“贴标签”行为,反而加快情感进程,相互联系更加紧密,形成一致对外的“抗战联盟”,建立了名副其实的恋人关系。“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就这样产生了。

是什么心理机制让这些“棒打的鸳鸯”关系更密切呢?“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是怎么产生的?

在一个实验中,心理学家让被试面临A与B两个选择,在低压力条件下,有人告诉被试:“我们选择的是A”,在高压力条件下,有人告诉被试:“我认为我们两个人都应该选择A”。结果,低压力条件下,被试选择A的比例为70%,而在高压力条件下,只有40%的被试选择A。由此得出,如果选择是自愿的,人们会倾向于增加对所选择对象的喜欢程度。而当选择是被迫的,便会降低对选择对象的好感。因此,当恋爱双方被强迫作某种选择时,会产生高度的心理抗拒,这种心态会促使他们作相反的选择,甚至会增加对自己所选择事物的喜欢程度。另有一种解释从维护认知平衡的角度出发,认为:人们通常对自己的行为均从内部和外部寻找理由,当外部理由消失后,就会从内部去寻找依托,反之亦然。恋爱的双方在亲人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时,便削弱了恋爱的外部理由,这导致恋爱者的认知出现了不平衡,于是他们只好把内在的情感因素升级,以解释自己的早恋行为,使自己的认知重新处于平衡状态。因此,恋爱双方越是受到外部的否定和干扰,内心对恋人的爱越是深厚,越是倾向于符合自己内心意愿的决定和行为。

了解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及其产生的机制,明智的父母均能从中获得启发。对青少年的早恋不应采取简单粗暴的干预方式,以避免青少年的逆反心理。父母理性对待孩子早恋,应做到如下几点:

首先,认识到青少年早恋是身心发展阶段性特点和社会文化环境决定的,是普遍的、正常的现象,不必过于惊慌和紧张。

其次,辩证地看待青少年早恋,认识到青少年早恋也不全是坏处,也有一些好处。例如:可以锻炼与异性的交往能力,使个性更趋完整。可以在学习上相互勉励、促进,在生活上可以相互帮助等。

第三,以平等、共情、真诚的态度与孩子一起讨论早恋行为,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势利导。首先肯定他们的珍贵情谊,再与孩子一起分析早恋行为产生的原因,判断早恋的类型,是爱慕型、好奇型、模仿型还是从众型。接着双方客观地讨论早恋的利弊,在探讨弊端方面,强调早恋双方心智的不成熟性、冲动性、易变性、关系的不稳定性等对双方身心的损害,恋爱时过于关注对方以致对学习效率和未来前程的不良影响,太早确立关系对未来婚姻生活的负面影响等。父母以长者的经验和智慧,与孩子分享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倾向性的建议。同时,要相信孩子,给予他们考虑与自己作决定的机会。

一言以概之,父母以开明、理性、充满同理心的态度面对和处理青少年早恋,必定比以独裁者的姿态粗暴干涉、横加制止更有效。父母的简单禁止,只会导致“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的产生,而民主、平等的沟通与协商,将更有利于青少年顺利、健康地渡过青春期早恋频发的危险阶段。

(本文刊登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3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