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家长学校建设总目标:到2025年,全省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城市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100%、农村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85%以上。

一、什么是家长学校?

《意见》指出,家长学校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长素质的重要场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

二、家长学校怎么建

 《意见》明确,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由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五老”人员、优秀家长、志愿者等共同组成,中小学(幼儿园)负责组建本单位的家长学校,校(园)长兼任家长学校校长,对家长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目标

《意见》要求家长学校要努力达到有管理制度、有挂牌标识、有固定场所、有教学计划、有师资队伍、有活动开展、有教学效果的规范化建设目标。

四、家长学校课程体系构建

《意见》要求家长学校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针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为依据,确定相应的课程内容

要积极整合教育资源,积极构建具有学段特征、符合自身实际的家长学校课程体系,探索并完善以基础课程为主,专题课程、活动课程与亲子课程等为辅的课程模式。

 

五、家长学校课程形式要求

《意见》要求家长学校建设要创新教育形式,集中上课与个体咨询、家长联谊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要根据家长的不同需求,因材施教,采取个别座谈、互动体验、咨询服务、经验交流等形式分层分类指导

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六、家长学校的管理保障机制

《意见》强调,要把家长学校纳入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推动在教育系统内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关工委主抓、学校主办、家长主体、社会支持的家长学校工作格局。要制定学员上课考勤、考核、奖惩等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家长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参与率。

《意见》强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家长学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家长学校考核制度,原则上每三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结果,切实推动家长学校办出水平、办出成效;建立评价激励机制积极拓展经费来源,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和优秀的家庭教育案例,为家长学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